立法院今(12)日下午三讀通過《公民投票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公投僅須同意大於不同意票,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的1/4(約450萬人)即可通過,修法後18歲將有公民權、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、納入不在籍投票。 Tags: 0 comments 17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黃治維 台東縣議員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您好!我是台東縣議員 黃治維,出身基層勞工里長,國立中正大學化工研究所畢業,有什麼需要我們服務的地方,不要客氣,告訴我吧! 新思維 有作為 台東地方大小事 歡迎討論提出建議! 3171 followers 3081 likes View all posts